《  兆豐國際商銀102年度新進行員甄試公告  》102年兆豐銀行簡章

一、甄選類別、名額及報名資格條件:



甄選類別

 


名額


須符合之資格條件


薪資


A.

儲備菁英─
 專員(九職等)

 


30


1.學歷:須國內、外法商相關研究所畢業。
2.工作經歷:須具二年以上銀行相關工作經驗。
3.外語能力:聽、說、讀、寫俱佳(須具外語能力證明)。
4.個性主動積極,富自信心、企圖心,對銀行業務及海外工作具高度興趣者。
※以上「工作經驗」及「外語能力」於面試階段須提供相關證明。

NT43,000

B.

儲備菁英─
 高級辦事員(八職等)


 


50


1.

學歷:須國內、外大學法商相關學系畢業(含雙修或輔修法商學系並取得學位者),應屆畢業生可。
2.
工作經歷:具銀行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3.
具外語能力或金融相關證照者尤佳。
4.
個性主動積極,富自信心、企圖心,對銀行業務具高度熱忱並具責任感者。

 

NT37,600

C.辦事員(六職等)


60


1.學歷:須專科以上商業相關科系畢業,應屆畢業生可。
2.
工作經驗不拘。

NT27,900

 

◎以上所要求之學歷,限須於1027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書;另工作經驗年資計至102331日止。

二、報名日期:1023250900起,至1024111800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:

1.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及通訊報名,意者請至本行網站 (
http://www.megabank.com.tw/ ) ,或報名專用網站 (
http://www.career.com.tw/mega ) 報名,為免網路擁塞,請儘早上網報名。並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系統顯示之「本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」。

2.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,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及完整,如有不全者(含自傳未填),視為資格不符。自傳請先離線撰寫,再於網路報名時貼上,以節省網路報名時間。報名未成功者,不予受理。

3.每人限報一項甄選類別,不得重複報名。如有重複報名二項以上甄選類別者,本行將逕予註銷本次甄選報名資格。

4.畢業證書影本、成績單影本、外語能力證明及工作經驗證明(報名專員(九職等)者檢附)及個人聯徵信用報告等書面資料,請於面試時提供。

5.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者,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(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)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,並請另加附中文譯本。請即早準備、以免損及本身權益。

四、甄試方式:

第一階段:

「初審」,初審合格者將於520日以前通知參加筆試。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,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,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。

第二階段:

「筆試」,通過初審者參加,科目如下:

A. 專員(九職等):『英文』、『會計學及經濟學』

B. 高級辦事員(八職等):『英文』、『會計學及經濟學』

C. 辦事員(六職等):『英文』、『會計學概要』

第三階段:

「面試」,通過筆試者參加。參加面試人員須依本行規定提供各項證明文件資料以應試。

五、工作地區:本行各營業單位,依銀行需要調派。

 

六、錄取及進用:

1.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件資料採事後審核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。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,於各階段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;第三階段測驗後發現者,不予錄取;如進用後發現者,應予解僱。

2.錄取人員由本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。錄取人員進用後,須經三個月試用考核,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,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。

3.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,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:

(1)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,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
(2)受監護之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

(3)經本行解僱者。

(4)本行退休(職)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本行解職辦法資遣者。

(5)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。

(6)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,不予錄取,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。

 
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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